甘肃省纪委监委制定若干措施 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

24.03.2022  17:11

  中国兰州网3月24日消息 省纪委监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过渡期专项监督任务,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措施》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开展“一排二清三查四治”行动,优先处置办理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即到即办,做到精准、恰当、高效;对当年未办结的,次年年初集中时间清零。市州纪委监委组织起底工程建设、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公共资产等重点领域,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一把手”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研判,推动查深查透;组织开展重点案件攻坚行动,通过直查直办、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4类腐败案件”“5类隐形变异问题”、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局长、院长、站长等“一把手”和“小官大贪”等腐败分子。

  据介绍,省纪委监委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查处量少、重点领域案件“零查处”的县区,联合市州蹲点督导,全面会诊,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对该发现的问题线索未发现、该查不查、压案抹案,敷衍了结、人为“放水”的,严肃追责问责,一律通报曝光。

  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不仅要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将问题整改引向系统规范治理。省纪委监委坚持用好典型案件资源,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提高“两书一函”质量,督促发案地、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风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和监管盲区。同时,将专项监督纳入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市州纪委书记考核,综合评价推进专项工作、落实机制制度、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等方面成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