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纪委档案室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认定

09.11.2016  20:02

  11月4日,由市档案局副局长何国彦一行4人组成的专家考评组,对平川区纪委档案室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考评认定。
  今年以来,区纪委将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发展规划,严格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加强档案室软硬件建设。软件建设方面,做到了档案资料全部规范整理,入柜上架,并配置“泰坦”档案资料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档案目录存档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在硬件建设方面,添置档案柜5套,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专用设备,并配备了档案安全保管设施设备,强化了硬件保障,使档案室达到了“九防”标准的要求。截止2016年10月底,档案室共存放文书档案259盒,业务档案377盒。
  考评组通过听、看、评、议等程序,依据《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对区纪委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尤其对案件档案的管理进行了高度评价。考评组一致认为,平川区纪委档案室达到了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
  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达标升级作为档案工作的新起点,继续加强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更好地服务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