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对187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

27.04.2016  10:40

  省纪委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收到的8179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中,梳理筛选出187件移交12个重点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这是4月26日从省纪委有关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年1月25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向我省移交了兰州市榆中县16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求督促榆中县纪委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加大力度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照中央纪委的方式,省纪委按照“一个市州选一个县(市、区),问题线索典型且相对集中”的原则,将筛选出的187件问题线索,移交敦煌市、甘州区、凉州区、会宁县、秦安县、泾川县、环县、通渭县、礼县、临潭县、广河县、永昌县等12个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据了解,这些问题线索,主要涉及民生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等领域贪污挪用、“雁过拔毛”,乡村干部在办理涉农事务时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乡镇基层站所干部漠视群众疾苦、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问题。

  省纪委4月26日专门召开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县(市、区)督办会,要求各有关市州纪委督促有关县(市、区)纪委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同时督促县(市、区)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整治、集中排查、完善制度等措施进行治理,加大力度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