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02.09.2014  13:12

      8月28日,办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月29日,办机关纪委发出通知,部署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开展整治“节日病”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有机、有效、有力地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 “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保证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执行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办机关纪委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六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