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12.03.2015 14:49
本文来源: 新华
日前,肃南县出台《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施意见》,从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基层挂职任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与干部群众谈心、征集群众意见、党员承诺践诺、党代表直接联系群等8个方面作了制度化的安排,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提供了行为规范。
《意见》指出,要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县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到联系点联系户蹲点调研不少于7天。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完成1-2篇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科级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1个乡(镇)或1-2个县直部门单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3-4个农牧村(社区),联系2-4户农牧户,联系1-2户企业和1个农牧村专业合作社。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县直部门单位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户农牧户,其他党员干部每人联系1户农牧户。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4次。联村单位原则上每年进村不少于4次,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每名联户党员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4次,时间不少于15天。重点从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有强烈的事业心、有发展潜力的科级干部,优先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到本单位“双联”村或其他工作后进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或常务副书记,任职1-3年。坚持领导带头,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改进接待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多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谈心,改进谈心谈话方式。征集群众意见,方式要多种多样。(梁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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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01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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