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民政局积极创建3A级婚姻登记机关
山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民政部 《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坚持高标准定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一是硬件建设夯基础。 该局高度重视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场地、资金,对办公服务场所设施进行整体规划,租赁120平方米铺面作为婚姻登记机关办公用房,购置休息座椅、填表桌椅、电视机、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传真机、扫描仪、计算机4台、打印机3台等配套设施。铺设了婚姻登记专用光纤网络,安装了全省婚姻在线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114查询台和可查询婚姻登记机关办公情况的外网地址,实行网上预约和免费颁证制。
二是软件建设重提升。 坚持定期召开研讨会,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高登记员的执法水平和处理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行微笑服务和首问责任制,接待婚姻当事人时做到主动热情、语言得体、举止文雅,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做到尽快学习了解、解答清楚,耐心解释,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积极营造 “情系新人、为您服务、让您满意”的和谐氛围,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是制度建设提效率。 制定出台了《婚姻登记员学习制度》 《婚姻登记印章证件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十项制度,为婚姻登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执法程序,工作人员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 (发证)的程序,做到证件资料不全、不详、有疑点的不予登记,不填写或不自愿填写声明书的不予登记。在婚姻登记具体岗位设置中真正做到定岗、定职、定责,做到责任清楚、业务明确。(山丹县民政局 周 平 王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