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扎实推进

22.05.2015  20:16

  全省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工作部署会议结束后,甘南州审计局根据《省重建办2015年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重点工作安排》(甘重建发〔2015〕2号),及时制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工作安排、审计工作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审计权限在州县审计机关之间进行了划分和明确。

  从2015年4月13日开始,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利用30多天时间依次对临潭县、卓尼县、迭部县、舟曲县4县(以下简称“4县”)灾后重建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灾后重建项目投资额、项目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了调查了解和排查摸底。对跟踪审计检查出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经审计核实,4县灾后重建项目总计196个,总投资149,125.11万元(临潭县78,545万元,卓尼县54,729.5万元,迭部县11,382.61万元,舟曲县4,4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7,218.5万元,捐赠资金0万元,银行贷款22,686万元,自筹资金18,981万元,截至2015年5月中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97,189.5万元,尚有10,029万元未到位。经调查摸底4县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由州审计局直接审计的项目44个,审计组对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了100%现场督查。并对部分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属于县上审计项目进行了抽查,开展了再跟踪、再督促。对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和维修入户资金进行了抽查,通过查看入户资金“一折通”和入户查看住房建设及维修工程量,督促了入户资金的落实。通过跟踪审计及调查,基本掌握了4县灾后重建项目全貌和总体情况,理清了审计工作思路,同时州审计局对4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4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抓好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进度、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别是教育、卫生项目保证在7月底前完工。二是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竣工一个审计一个,对于教育、卫生项目优先安排。三是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州县审计机关之间进行了权限划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负其责。必要时州审计局对县级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实行再监督。四是对跟踪审计出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必须保证灾后重建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和审计工作质量。

  

供稿:甘南州审计局 党育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