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将设置精神卫生科

02.07.2014  09:20

  甘肃新闻网兰州7月2日电 据兰州日报报道:7月1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病床,满足精神障碍患者诊治的需要;省级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专业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市(州)、县(区)级综合医院专业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6号)、《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发〔2014〕170号)有关精神,参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22号),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精神卫生机构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的规划设置工作,合理布局,完善精神卫生机构网络。首席记者刘晓芳           

  原文标题:全省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将设置精神卫生科

  原文链接:http://rb.lzbs.com.cn/html/2014-07/02/content_653952.htm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