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工商局行政约谈投资类和非融资类担保公司
11月13日,临洮县工商局召开了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类担保公司行政约谈会,辖区内13家投资公司行政约谈会议。
会议由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存昌主持,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经检、注册等相关科室和洮阳分局、西关工商所正副所长参加,共计30余人。
会议组织学习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清查整治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指出,此次清查整治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时间,自2014年11月6日开始,12月10日起转入整治规范阶段,重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期三个月。从2014年11月6日起到2015年2月28日期间,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公司外,暂停其他投资公司的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会议指出,要依法清查规范各类投资(咨询)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要逐户深入企业,采取现场清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规范其名称和经营范围。要严把投资类公司或非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审查,严格核准公司名称。公司名称要与其经营范围相对应,对金融、类金融或带有金融属性类业务,不得纳入投资(咨询)、金融服务(咨询)、非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要严格核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对从事具体行业和具体项目投资的,按相应的具体行业和具体项目投资核准,经营范围中不单纯使用“投资、投资咨询”等较为模糊的用语,不予核准“融资、理财”等金融类业务的经营范围。
会议强调,非法集资是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影响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而且危害社会稳定,损害政府形象。全体参会人员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社会危害,增强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最后,临洮回利投资公司肖经理代表与会人员宣读了《临洮县投资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守法经营承诺书》,大家一致表示要守法经营,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会后,13家投资公司都签订了临洮县投资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守法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