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5年第二期诚信“红黑榜”

09.12.2015  09:02

  12月8日下午,省文明办联合省高院、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国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2015年第二期“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公布对“黑榜”上榜企业的惩戒措施。其中,共75家单位荣登诚信“红榜”,78家单位被列入“黑榜”名单。

  被列入“黑榜”的企业中,平凉崆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企业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相关人员被依法限制进行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禁止乘坐动车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同时,其失信行为将受到金融、工商、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联合信用惩戒,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论证等。

  兰州锦龙辉商贸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因长期不履行纳税义务或少缴、欠缴税款,被依法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兰州国信实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因虚假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证经营等原因,被依法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活动,其失信信息被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兰州兴元钢铁有限公司因拒绝省市专项检查,被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同时处以行政罚款,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西和县时诺康大药房等21家企业和个人,因违反规定经营和非法经营等行为,被公开曝光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兰州鑫钰物资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因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被依法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涉嫌犯罪的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之前,我省已4次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共公布“红榜”企业423家,曝光并惩戒“黑榜”企业206家。(记者杨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