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查处10辆“红眼”客车

18.08.2014  12:56

  7月20日至8月6日,兰州市甘A56826等10辆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8月11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厉追查处理这些“红眼”客车,向客车所属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对10名客车驾驶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客运企业也对驾驶人做出解聘、停运整改、内部处罚等处理。交警部门提醒7座以上长途客车驾驶人,严格遵守禁令,确保交通安全。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计、全省各地上报和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监控发现的情况,7月20日至8月6日,全省有59辆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其中兰州市籍营运客车10辆。这10辆客车,车号分别为甘A·56826、甘A·31874、甘A·39725、甘A·29146、甘A·45500、甘A·23776、甘A·25458、甘A·46485、甘A·40938、甘A·42836,所属单位为兰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客运公司、甘肃金桥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