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洗冤
“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对冤假错案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如是说。
“防范冤假错案,首先要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其次要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玲说,“此外,还要落实被害人救助制度,并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许多代表委员认为,“命案必破”和“限期破案”虽然有利于督促司法机关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但难免导致急于破案和草率定案的问题。而“命案不错”才是法治应追求的最高准则。据新华社电
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46件。
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378件。
最高检工作报告则指出,检察机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诉23269人。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210件,审理结9882件,同比上升1.8%和1.7%。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65.1万件,审结、执结1379.7万件,结案标的额2.6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1%、6.6%、15.7%。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法院还制定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的办法,保障律师查询立案信息、查阅相关材料等权利,律师可直接向最高法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
检察机关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钱人”、“有权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3827人,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