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环保系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
州环保局在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中,根据州政府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及时督查,落实责任,注重成效,通过落实五项重点措施,一批隐患问题和重点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着眼于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督查检查。 州政府紧急会议以后,州局立即组成两个督查组,于2015年3月21日开始至3月25日,对全州各县市开展环境污染重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第一轮督察检查,先后深入43处现场,其中检查化工企业3家,皮革企业(涉及重金属)2家,洗毛企业3家,铝型材企业(涉及重金属)2家,淀粉企业4家,生物制品企业3家,酒类企业2家,清真食品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8个,垃圾处理场6个,水源地6个,发现了永靖县刘化集团排洪沟内乱倒乱堆建筑、生活垃圾,临夏县经济开发区内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办理环评、未报批试生产、未落实“三同时”设施违法生产;临夏县、东乡县污水处理厂因缺乏运行资金,存在运行不正常、不规范。绝大部分县城均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处理场未及时填埋垃圾;大河家桥头以东400米处建有两座公共厕所和垃圾堆放点,500米处存在一处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直排黄河,对黄河水环境安全造成了威胁。临夏市大夏河沿岸、牛津河沿岸存在13处污水排放口,对大夏河水质造成了污染等7个方面的重点环境污染隐患问题和永靖刘家峡电厂生态园餐饮废水流入黄河,东乡县兰亚铝型材公司未落实“三同时”设施,广河县雪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临夏县占林酱醋厂未建成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投入生产,和政县华龙乳制品公司偷拍废水,和政县88啤特果公司未建设“三同时”设施、长期违法生产,临夏市八坊清和源未执行“三同时”措施及涉嫌利用渗井排放废水,临夏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未建设污水处理站违法运营,临夏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未落实“三同时”,涉嫌违法运营等9个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反馈各县(市)政府开展整改,安排有关县(市)环保局依法进行处罚。排查整治活动中,全州共处罚企业15家,处罚金额58.58万元,这次排查整治活动中,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是近几年来力度最大的,新《环保法》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
二、集中排查,摸清排污口底数。 在排查整治活动中,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协调安排各县(市)环保局对黄河等重点河流污水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为了确保排污口清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3月 27日召开了全州环保局长紧急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县(市)围绕黄河、大夏河、广通河、洮河及支流展开了拉网式排查行动,共排查出污水排放口71个,其中,经排查,大夏河15个,黄河40个,洮河7个,广通河9个。废气排放口411个,其中,生活燃煤锅炉排放口299个,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排放口71个,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口41个。我局已经分类造册,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将上报州政府转个县(市)开展整改工作。
三、坚持属地管理,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各县(市)环保局按照州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积极有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临夏市约谈违法企业2家,对25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14万元,对大夏河沿岸的排污口报请市政府正在进行整治。永靖县处罚1家,处罚金4.3万元,对全县所有化工、铸钢、碳化硅等近130家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35个污水排放口、50个废气排放口进行了隐患问题排查。临夏县共出动检查人员340人次,配合县国土局对45家采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下达限期改正书32份,处罚企业1家,处罚金2万元,成立了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广河县处罚企业1家,处罚金1.28万元,协调有关乡镇对广通河、洮河沿岸的10处垃圾点集中进行了清理,对6所学校提出了限期安装燃煤锅炉除尘器通知,对10家洗毛企业排污口进行了排查。积石山对13家水源地周边放牧的群众协调有关乡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大河家2座简易厕所已拆除,垃圾处理场重新安装了渗滤液回喷装置。东乡县处罚企业1家,处罚金3万元,配合县政府对达板区域40家采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29份,协调县建设局安装了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设备,解决了部分运行经费。康乐县处罚企业3家,处罚金11万元,1家企业和6家采砂场已协调电力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和政县共排查污染隐患点59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处罚企业2家,处罚金17万元。排查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重点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整治,部分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
四、积极协调,认真开展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 根据《省环保厅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三次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中,提出的全州四个工业园区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州局积极协调各园区管委会开展了整改工作,临夏县经济开发区成立了由县环保局派出的环境保护工作所,园区管委会成立了内设的建设规划环保局,已于3月底开通了经济开发区网站,对开发区有关项目、企业信息进行了公布,加快了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计划于6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并邀请兰州交大专家对已符合试生产条件的5户企业废水性质进行了分析,报请县政府同意暂时将企业处理达到污水管网排放标准的废水纳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封堵原设在大夏河上的污水排放口。编制完成了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并开展了一次应急演练,已完成开发区天然气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计划于8月份开工建设。东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环保核查、建设项目环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违法排污企业名单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布,成立了开发区环境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正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计划于下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配合县环保局对园区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广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了3次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正在建设开发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开发区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已报请县政府列入“十三五”规划。永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20多家企业全覆盖入户检查,已向县政府申请成立开发区环境保护部的报告,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网站,公布了入驻企业环境信息,正在积极申报总投资8000万元的集中供热工程和总投资5000万元的污水处理项目,计划年内完成立项。开发区有关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针对问题,及时做出整治新要求。 针对环境污染重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改新要求: 一是 将于4月中旬组成两个督查组,赴八县(市)对上一次排查出的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及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第二轮督查检查,对发现的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 对已经排查出的污水和废气排放口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对饮用水源地潜在的环境隐患问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进行再排查,报请州政府转各县(市)政府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 对整个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实行销号制,督促各县(市)逐项列出隐患问题整改时限表,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整治时间,确保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证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