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7.12.2014  13:59

  原标题:违规收受评审费超标准公务接待省纪委通报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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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甘肃网12月2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方言)12月26日,省纪委向全省专题通报了卫生计生系统部分工作人员在“中医药三项工作”督查评估和评审验收检查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4年8月22日至9月11日,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和省市部分专家组成的4个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38个县区“中医药三项工作”开展督查评估和评审验收。期间,检查组人员有的违规收受“评审费”,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不结算住宿费;被检查单位有的超标准公务接待,有的主动向检查组工作人员送“评审费”或礼品等。根据举报,省纪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省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市州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报问题

  1.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崔庆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本人及所带领的检查组成员收受被检查单位所送“评审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郭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省中医药管理局副调研员刘正锁,违反工作纪律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李军,收受被检查单位所送“评审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张掖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不仅本人收受被检查单位所送“评审费”,而且提示下级单位向检查组工作人员送“评审费”,在调查期间不主动承认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张掖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周小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被检查单位所送“评审费”。鉴于其在调查期间主动配合调查,主动承认错误,主动退还“评审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陇南市武都区卫生局在接待检查组时,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8.在检查组检查工作期间,主动向检查组工作人员送“评审费”或礼品的临泽县、民勤县、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秦安县、武山县、镇原县、武都区、徽县卫生局和天水市中医院、宕昌县中医院,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9.有关专家收受“评审费”和礼品、不结算住宿费问题,省卫生计生委对有关人员指出错误,清退违规接受的“评审费”和礼品,结清住宿费用并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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