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直教育系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

15.01.2015  16:38

1月14日,平凉市教育局党组召开了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了班子成员、市直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对2015年及今后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平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各学校校长、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2014年,市教育局党组、市直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业务实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出台了《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各学校制定了相应办法,逐级分解了任务,靠实了责任,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二是着眼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制定了《平凉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完善了教育、监督、惩治、预防为一体的工作机制。三是紧盯核心业务和关键岗位,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开展了约谈,查处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在全市范围做了通报,学校办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校风和教风有了新提升。四是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时,加大了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树立了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选人用人导向。

会议指出,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对“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和“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等问题认识不够明确。二是责任不到位,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工作过问的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关心的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三是问责不到位,个别学校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时,敷衍了事、支差应付,调查报告含糊其辞。

会议强调,市直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全力以赴把主体责任履行好、落实好。一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牵头抓总、示范带动,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二条”规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自警、自励、自省、自重,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人员严格要求,敢抓敢管,特别是对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做到不疏忽、不放松、不偏袒。二要选好用好管好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结合教育行业特点,把“看公论、看实绩、看历练”的用人导向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注重干部在教育一线和基层的历练,坚持从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中选拔干部。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因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引起群众反映并查实的,要倒查有关领导的责任。三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务实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着眼规范权力运行,组织分管科室干部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四要全力支持纪检组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和纪委按规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多方保障其回归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保证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五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结合教育行业特点,抓住教师节、学生入学、招生考试等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要强化对中考、高考、自考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的监督,对承担相关业务的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防止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等问题。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任何人利用升学考试、择校分班等机会以权谋私、甚至权钱交易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做到不体罚学生、不有偿补课、不乱收费、不暗示学生或家长变相送礼。

会议要求,市直教育系统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会员卡、购物卡、消费券;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过节收送礼物,或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严禁公职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会上,印发了《中共平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

供稿:平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