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系统“三公”经费支出管控成效显著

22.01.2017  13:3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各项财经纪律,近年来,省地税局财务管理处把压减“三公”支出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全省地税系统“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
  一是严格控制“三公”预算。自2013年起,在年度预算批复的基础上,对“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购置运维费” 按照比上年支出数下降5%下达了控制指标。二是主动公开“三公”预决算。根据省上有关预决算公开精神,对近三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实际执行数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将“三公”预算执行纳入绩效考核。自2014年起,将“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各单位经费管理工作评先选优的重要因素,并严格执行考核,强化“三公”支出控制力度。
  据统计,全省地税系统201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分别为5797.58万元、4186.9万元、3541.43万元、2322.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0.66%、27.78%、15.42%、 34.4%,“三公”支出管控取得了显著成效。

(特约记者 蒋建国 通讯员 王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