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建设、环保、园林等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12.06.2014  14:11

 

  甘建职改办〔2014〕2号   关于报送2014年度建设、环保、园林等 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各单位: 省建设口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2014年11月召开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正常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甘人事[2003]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2]20号)规定执行。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职称外语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5份,《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登记表》1份,一律用A3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一律用Excle制表,《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情况简表》文件名格式:(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如:(2012)省设计院(张三)高级工程师;《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登记表》文件名格式:(年度)+主管单位名称+(系列名称或专业名称),如:(2012)定西市职改办(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简表》和《登记表》填写要规范(具体填写说明<例表>将于6月底前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另行发布),否则不予受理; 3、学历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 4、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5、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本人文章所在页面);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单位公示结果1份; 8、单位及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意见; 9、一篇拟答辩的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清样,一式3份,不得注明作者及刊物名称; 10、上报证明材料(不含评审表、简表及论文清样)的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1份。 为便于整理,以上证明材料或复印件,要求统一采用A 4 型号的纸张。所有附件请自行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www.gsjs.com.cn)。 三、建设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所属行业协会(学会)申报评审或考核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除第二条规定的评审材料内容外,另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上须由档案管理单位(部门)和相关协会(学会)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须填写《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一份,并由相应部门签注意见。 四、破格晋升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由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写出推荐专题报告一式2份,《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 五、评审所用表格必须符合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式样,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请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材料报省建设厅人事处(职改办)。 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建设厅人事处(省政府大院前楼513房间) 联 系 人:肖  新 联系电话:0931-4609763   附件:1.《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3.《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登记表》       2014年6月10日    
附件信息: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登记表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