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七五”普法工作

25.07.2016  12:39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七五”普法工作

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宣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普法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思想观点和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凝聚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奋斗的强大力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促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紧密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以培育法治精神、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意见》落地见效。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我国法治建设的未来。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要认真总结运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普法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和文化土壤。要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引导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载体。要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全过程,使人们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探索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与法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高度一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就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中,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努力增强工作实效。在工作理念上,要更加注重培育法治信仰和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的权威;更加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宣传,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更加注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载体阵地上,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方式方法上,要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使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及时对外宣传介绍我国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充分展示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原载《求是》杂志2016年第14期)
 
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