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原标题:市委农办 市农牧局 市人社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农牧厅等部门《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培育多元富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减贫增收这个核心,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劳务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等富民增收产业,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阶段性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600元以上,比2014年增加1600元左右,其中:农业特色产业贡献58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82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15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5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5.5%。
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比2014年增加4000元左右,其中:农业特色产业贡献155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205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30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10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6%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市场导向,深化拓展“四产区、五基地、多片带”的总体布局,大力发展核桃、花椒、油橄榄、中药材、畜牧养殖、蔬菜、马铃薯、苹果、茶叶、苗木、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水产、养蜂、油用牡丹、玫瑰、魔芋等特色产品,促进特色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紧紧围绕“六化”目标,突出基地建设、科技管理、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提质增效措施,逐步解决瓶颈制约因素,推动特色产业转型跨越发展。以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特困片区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总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二)突出发展劳务经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瞄准贫困户的主要劳动力,通过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增加务工收入。鼓励能人带动务工,通过组织引导和奖励支持等措施,助推本地能人带领贫困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减少盲目性,增强稳定性。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畅通就地打工渠道,力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有1人能外出务工,有1人就地季节性打工,持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企业、专业大户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中小型农业机械,有偿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管的标准化、专业化服务,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长期稳定务工。吸引“乡贤”和能人回乡创业,制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探索走出一条劳务培训———返乡创业———发展经济的劳务产业发展新路子。
(三)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精深加工企业,带动核桃、花椒、油橄榄、中药材、马铃薯、茶叶、食用菌等产业深度开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积极推动油橄榄、茶叶等产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品牌,组团发展,做大做强。加强与市外农产品加工营销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原料生产或加工基地。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采取以奖代补或先建后补的办法,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改进农产品贮藏、保鲜、干燥设施和办法,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支持金融信贷、信用担保等政策向贫困村倾斜,扶持所有贫困村发展小微企业或工商户,优先支持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以手工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以“大众创业”促进“万户增收”。鼓励支持贫困户以生产要素入股等方式,兴办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利益捆绑、责任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到2017年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7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比2014年增长40%;到2020年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实现翻番。
(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城乡商业服务网点、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坚持举办花椒、核桃、苗木、中药材、苹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电商对接洽谈会,搭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发展网上交易与配送,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加快陇南电子商务产业园、成县顺通电子商务物流园、武都区吉石坝物流园、宕昌县哈达铺物流园建设,鼓励支持物流企业在乡镇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到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全面提升产品仓储、运输、流通能力。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积极创造条件,扩大特色优质农产品外销。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搞活农村市场流通,促进农产品销售。着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全面实施125个旅游扶贫示范村项目,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美丽乡村游、生态休闲游、观光农业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使之成为贫困户增收新的增长点。
(五)提升农业科技扶贫能力。向贫困村派驻科技特派员,2017年前为每个贫困村派驻1名科技特派员,其中:市级选派132名、县区级选派929名、乡镇级选派232名,指导贫困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或创办产业项目。培育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培育2—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20个贫困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每个县区建成2—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为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供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贫困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为重点,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工作机制,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0人,实现“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目标。依托农业重大项目实施,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有1个科技明白人。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筹措资金为县区农技人员、贫困村和有上网条件的贫困户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基于无线网络的农技推广“云平台”,加强农牧、林业部门专家咨询服务热线,为贫困群众提供快捷的农业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富民政策等咨询服务。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年内全面完成所有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率达到23%以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开展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加快林地流转,盘活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农村金融产品,延伸到村到户金融服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向贫困户全覆盖,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贷款贴息、双联惠农贷款、农村妇女小额贷款、扶贫村级互助资金和金融便民服务点实现所有贫困村全覆盖;认真落实好能繁母猪、马铃薯、冬小麦、玉米、中药材、苹果、肉牛、肉羊和设施蔬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引导贫困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贫困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或组建专业合作社,使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参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十到社”扶持措施,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产品营销和辐射带动能力。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明晰产权,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按股分享经营收益。推进农村产权确权与抵押贷款交易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农民增收多元化。强化惠农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各项奖补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农民养老、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等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三、责任分工
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级协调推进、县区为责任主体”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
(一)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制订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到县区,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限要求,抓好督导检查和考评。市委农办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农牧局负责特色农牧产业、农村改革等工作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林业局负责经济林产业发展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劳务经济发展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发改、科技、工信、质检、财政、商务、金融、供销、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对照精准扶贫到片到村到户名单和富民产业需求清单,确定主导产业,编制本县区富民产业扶贫规划;按年度倒排脱贫目标任务,制订本县区富民产业精准到村到户年度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更加精准的扶持措施,全面实施联村“四个一”和联户“三个一”增收计划。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在富民产业培育工作中要发挥“谋划、指导、监督”作用。
四、完成时限
到2017年底,农业特色产业覆盖建档立卡村比例达100%,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
至2020年底,建成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努力使贫困农村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水平等主要指标达到农村小康监测目标要求。
五、检查验收
市、县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加强对富民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验收。对产业培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验收。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县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好的县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全年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挂钩。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要参与、配合地方政府和各级组织做好富民产业培育工作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