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8.10.2015  18:50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局:

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意见》的重要工作平台,根据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市(州)建设局要组织力量、靠实责任,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农村危房改造信息采集、审核及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此次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采集范围及对象、采集内容、方法步骤等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进行。

二、工作要求

1、扶贫现状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各县(区)建设局在进行纸质版信息采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规定,对所属各乡(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的住房状况进行核实鉴定,准确判定危险性等级,全面准确的录入相关数据内容。

2、扶贫措施成效信息及时更新。各县(区)建设局在做好建设行业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的同时,要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中的无房户和C、D级危房户(以下简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危房户)中已列入2015年危改计划实施改造农户的扶贫措施、成效中的所有危改信息及时进行录入更新,确保信息数据与危改工作进度同步,改造完成一户,信息录入完结一户。

3、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与建设行业危改信息系统并列运行。各县(区)建设局要以乡(镇)为单位,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危房户与建设行业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贫困危房户逐一进行比对衔接,确保两套系统数据准确真实、逻辑关系合理。逻辑关系如下:①建设行业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存量危房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其他贫困户4类人员数的总和应大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危房户数;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危房户数应等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所有其他贫困户数加部分五保户加部分低保户加贫困残疾人户数之和。在核清贫困危房户存量数的基础上,今后每年要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危房户的扶贫措施、成效中的所有危改信息与建设行业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同时录入,信息数据与危改工作进度同步,确保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与建设行业危改信息系统并列运行。

三、责任分工

市(州)建设局负责辖区各县(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有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审核确认、数据分析、进度报告、督查指导等工作。

县(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各乡(镇)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有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审核确认、数据更新等工作,并与建设行业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衔接,并列运行。

专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