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01.09.2014  12:35

 

甘工信发〔2014〕446号

   

各市州工信委,平凉市能源局,长庆油田,玉门油田,在甘管道企业,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跨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能源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大规模建设,甘肃境内长输干线管道总里程达8000多公里,途经14个市州、56个县市区、256个乡镇、436个行政村,已成为西气东(南)输、西油东(南)送的重要通道和枢纽。

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证油气输送安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中石油在甘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服务,建立健全了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了群众工作基础。中石油在甘企业认真履行管道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管道本质安全,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积极与地方共同开展地企共建平安管道活动,排查整治了一批影响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树立先进榜样,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依法保护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地企共建平安管道活动,经我委与中石油集团公司保卫部商定,表彰一批在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先进单位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石油集团公司保卫部关于做好地企共建平安管道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491号)的附件《甘肃省地企共建平安管道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2、先进个人的考核标准是:热爱管道保护事业,积极学法、用法、守法,工作认真负责,重视地企合作,成绩突出,近3年未发生过责任事故。

3、在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时,应兼顾公安、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并适当向基层倾斜。各县(区)名额可根据管道里程、工作业绩等由市(州)作适当调整。乡镇及村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由县统一组织。市(州)县(区)工信部门先进单位和个人总数应控制在3名以内。

4、认真填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市县分别推荐填写),并加注本单位和同级管道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由市(州)负责统一上报。截止日期:9月10日,过期不候。

5、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将在媒体上公示。

附:1、管道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2、管道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管道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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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