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六步走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18.06.2014  13:14

近年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兰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六个环节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一是事前预警。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问责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执法环节和步骤,细化了执法流程,执法职责分解到岗到位,从源头上保证尽责不越权、执法不违法。

二是事间控制。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行政许可示范文书》《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制度,实施了受理、现场检查、技术审批和行政审批分离机制,对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作出决定等行政处罚各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大案要案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核审制度,确保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平、公正,程序规范。

三是事后评查。坚持执行案卷评查制度,对2013年立案的92起案件及2014年立案的56件案件全部进行了评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评查结果及时通报。

四是规范自由裁量。依据新施行的《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条款,对违反该条例相应的13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定了自由裁量实施标准,通过对自由裁量标准的细化,确保处罚案件依据正确,自由裁量适当,处罚公平公正。

五是梳理执法依据。对机构改革以来新颁布及修改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补充新的职权和依据,清理修改和废止的依据,形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文本,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六是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制定了《涉嫌药品犯罪案件移送规定》,明确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和程序。主动与由公安、检察部门协调联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向公安部门及时移送了“旧大路叁叁叁火锅”使用废弃油脂等涉刑案件17起。(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