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管理办法 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24.01.2016 08:53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我省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共同制定了《甘肃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完善甘肃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根据《办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将提高。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同时,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和还本宽限期将延长。贷款期限从14年延长到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此外,《办法》还特别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特别救助机制。利用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资金建立还款特别救助机制。对于死亡、失踪、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借款毕业生,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由共同借款人或学生本人向经办机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记者沈丽莉 实习生赵雅琦)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24.01.2016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