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案管办由点及面全面加强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
自2015年电子卷宗系统运行以来,嘉峪关市院案管办多措并举,努力克服“任务重、案卷多、时间紧、要求高”的困难,电子卷宗制作率从2016年的40%左右逐步提升,2017年一季度基本实现了两级院电子卷宗制作率100%的目标。市院案管办在重点提升制作率的同时,由点及面,全面加强案件电子卷宗系统运用,有效提升案件卷宗的数字化和电子化水平,为提升办案质效、方便律师阅卷、强化自身监督提供了基础保障。
恪守严审严查,规范电子卷宗制作程序。一是确保纸质卷宗目录、页码与案卷材料相一致。为保证电子卷宗系统顺利运行,案管办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详细说明电子卷宗扫描和制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纸质案卷受理标准,严格纠正移送卷宗漏码、跳码以及目录与案卷材料不一致等问题。二是确保纸质卷宗与扫描卷宗相一致。加强对扫描过程中出现的漏扫、重扫以及扫描件模糊、空白、歪斜、黑边等不合格图像的复核纠正,要求电子目录与原始目录相一致,系统生成页码与纸质卷宗页码相一致,确保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实现及时、准确、高效、规范。
确保电子卷宗应用规范,提升律师服务实效性。规范律师申请阅卷审核制度,既保证案件保密要求,又有效解决因时间冲突引发的阅卷难等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方面严格规范电子卷宗导出应用,对于律师申请电子卷宗光盘的,按要求设置阅读密码,增强密码的保密性。审查卷宗页面水印加载内容,水印内容必须包括申请人的姓名、阅卷日期、导出单位等内容;另一方面规范应用电子卷宗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律师阅卷服务。案管办通过微信平台、电话、案件信息公开网三大预约途径,为律师提供随时申请、阅卷,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律师阅卷耗时长、时间与承办人出现冲突导致阅卷难等问题。100%为律师提供光盘刻录预约服务,律师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电子卷宗光盘刻录,在约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后直接提取,有效节约了律师的复制成本及阅卷时间。
强化综合运用,提升电子卷宗的利用率。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作以来,充分发挥电子卷宗辅助办案功能,在两级院提升办案效率、强化自身监督以及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均起到了促进作用。案件承办人依托电子卷宗系统进行无纸化阅卷,制作法律文书时可以对电子卷宗进行复制、粘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运用,实现了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案件审核与决策提供了全面的案件信息,使案件办理和监督管理同步,为定期开展案件质量网上评查及案件流程监控提供了保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