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纪委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提升信访案件查办质量

19.05.2015  14:38

    原标题:民乐纪委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提升信访案件查办质量

    5月15日,记者获悉,民乐县纪委在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中,实行案件查办“签字背书”制度,规范“背书”工作程序,明确“背书”责任,实行案中“背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升了信访案件查办质量。

    对于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上级下转、领导批办等信访件,要求接访工作人员、分管领导要“签字背书”,确保信访件及时处置,做到无遗漏、无私自扣压、无损毁、无泄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不明晰、过错追究不到位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特约记者 汤栋国 通讯员 白子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