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扎实有序推进冶金等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

08.06.2016  19:30
统筹安排  监督指导
张掖市扎实有序推进冶金等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
      为切实提高张掖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我市制定下发《张掖市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自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达到“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基础明显改善,防范事故能力显著提高,实现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方案》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16年6月-12月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是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摸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2017年1月-2020年8月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做到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强化安全监督执法,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事故发生;2020年10月-11月为全面总结阶段,着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方案》要求,通过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抓基础建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抓实抓细,促进企业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