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副检察长王幸在兰州等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核查工作

10.11.2015  16:05

      11月2日至6日,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幸赴兰州、兰铁、甘南和临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核查工作。
        每到一个院,王幸都要听取开展评查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对属于核查范围内的案件逐案查阅案卷和梳理汇总问题,根据各地开展评查工作的总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对兰州、兰铁、甘南和临夏等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几个院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根据严格、严厉、严肃的评查要求,做到了领导重视、方式多样、深入细致,达到了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文书说理不断增强、实体公正与程序公开并重的目标。
        对下一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王幸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下大气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要始终把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作为工作抓手。案件质量的高低体现公平正义,体现正确的司法理念,要采取多种措施,经常性的,多样性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提高案件质量不断增强“五种意识”,强化“六个并重”,使检察工作力求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要下大气力,完成好全年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天水会议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工作任务落实。要认真安排好各项工作,完成省院安排部署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要下大气力,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要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按照省院统一部署要求,建立“三个清单”,实行“销号”制度,查漏补缺,逐项整改,逐一解决,切实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久治不愈的“顽症”,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强劲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四是要下大气力,继续抓好队伍建设。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强化作风建设,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水平、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要学习、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落实好“两个责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实实在在为党和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