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1.2016  20:35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伟平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6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省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部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聚焦脱贫攻坚一号工程,突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着力保持合理增长,着力培育发展动能,着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强化开放支撑,着力加强风险防控,着力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