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皋兰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情况

04.03.2015  13:10

    原标题: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皋兰县反馈巡视情况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2月2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皋兰县情况反馈会在皋兰县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武文斌向皋兰县领导班子成员及与会人员进行了巡视意见反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建平主持会议并代表市委就皋兰县整改好、落实好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皋兰县委书记宗满德就落实好巡视组反馈情况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4年12月6日至2015年2月5日对皋兰县进行了巡视。巡视期间,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2月7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就巡视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武文斌指出,近年来皋兰县领导班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但是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主体责任的落实上还有差距,监督责任落实还有不足,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处理没有做到“一案双查”;村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个别部门领导滥用职权,个别单位私设“小金库”;招商引资不规范,存在腐败嫌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扎实,“走读”现象比较严重;担当精神不足,推责现象普遍存在;干部加强学习不够,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淡薄,办事随意性比较大。在项目建设方面有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的现象;形式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县委班子民主气氛不够浓厚;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谨,存在加班考察干部、对个别干部的使用调整比较频繁等问题,一些遗留问题还没有处理到位。

    对皋兰县存在的问题,武文斌代表第四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责任的落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整改要求;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同时强调,皋兰县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高度重视并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特别是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皋兰县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反馈意见要由县委主要领导签字接收,在反馈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向党内和社会予以公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安排监督检查。

    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宗满德表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整改意见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县各级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坚定有力地落实各项要求,不仅“照单全收”,一一认领,而且要在思想上深刻反思、行动上雷厉风行,不折不扣、不遗余力地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发展环境和工作环境,向省委、省委巡视组、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张建平代表市委就皋兰县如何整改好、落实好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提出了五点要求:以从严治党的决心,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以猛药去疴的意志,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舍我其谁的担当,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以持之以恒的态度,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以匡正驱邪的使命,着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省委第四巡视组全体干部,皋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及内设部门负责人,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等参加会议。(记者 董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