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主席声明
一、第十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于2014年11月13日在缅甸内比都举行。会议由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统吴登盛阁下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东盟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会议。
二、我们认识到中国是东盟最活跃的对话伙伴之一,为促进地区发展、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贡献。鉴此,东盟国家领导人赞赏中方在东盟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积极参与东盟与中日韩、东亚峰会、东盟防长扩大会、东盟地区论坛等东盟主导的机制,并以此支持东盟在不断演变的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
三、东盟国家领导人欢迎中方对落实《东盟共同体路线图》(2009—2015)和《在全球国家共同体中的东盟共同体巴厘宣言》(《巴厘协调一致第三宣言》)的支持。随着东盟迈向共同体,我们欢迎中方支持东盟倡议制定“东盟共同体后2015年规划”。
四、东盟国家领导人注意到并赞赏中方提出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和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我们重申坚定致力于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尤其在农业、信息和通信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湄公河流域发展、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公共卫生、环境等11个优先领域推进务实合作。我们欢迎双方落实《中国一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第二份行动计划(2011—2015)》取得的进展,期待《行动计划》2013—2014年度实施方案成功执行。
五、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中国驻东盟使团、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和东盟秘书处为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所做的大量工作。
六、我们欢迎中方在中国—东盟“2+7合作框架”下为中国—东盟关系提出的建议和倡议,并期待与中方密切合作予以落实。为此,我们对今年8月9日在缅甸内比都召开的中国—东盟外长会、4月21至22日在泰国芭堤雅召开的中国—东盟高官磋商、9月14至15日在中国桂林召开的中国—东盟特别高官会取得的成果感到鼓舞。在上述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深化现有合作,在“2+7合作框架”下进一步探讨合作领域。
七、我们致力于促进战略关系,保持高层交往和密切接触,继续深化政治互信。为此,我们期待进一步探讨中方提出的签署“中国—东盟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可行性。
八、我们同意将2015年确定为“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我们欢迎中方提出的使用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的全面规划,为海上互联互通、海洋科技、海洋科考、海上搜救、灾害管理、航行安全等合作提供资金支持。我们满意地注意到各方承诺充分用好中国—东盟合作基金。
九、我们重申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和海上安全的重要性。我们进一步强调《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15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的《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10周年联合声明》以及2011年通过的《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方针》的重要性。为此,我们重申致力于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增进互信,以加强海上安全,鼓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依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公认原则,以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争议,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或升级并影响和平稳定的行动。
十、我们重申承诺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朝着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努力。我们支持落实早期收获措施,包括通过“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第一份共识文件、在各国海上搜救机构间建立热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