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13.06.2014  12:48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和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4】25号)精神,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15年的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省残联与省人社厅决定,拟于第四季度举行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搞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是贯彻国家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展示残疾人职业培训成果和残疾人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竞争能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稳步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好本地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筛选优秀选手充实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库,积极组队参加全省竞赛。

二、精心组织选拔工作,做好参赛选手报名工作。 各级残联和人社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设置,劳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动员和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选拔,认真做好项目设置、标准制定、竞赛组织、选手选拔推荐等工作,力争将本地技能最好、水平最高的选手全部选拔参赛。要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实效原则, 抓好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相关经费。各市州于8月25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见方案附件1)及竞赛报名汇总表(见方案附件2)各一式两份报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要加大对残疾人技能竞赛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消息,扩大技能竞赛的社会影响,广泛动员残疾人选手踊跃报名参赛,努力营造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家喻户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浓厚竞赛氛围。

四、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巍、令小平、魏 琦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传真:0931—8857466、8838216

邮      编:730030               

通讯地址:兰州市民主西路168号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 月23日

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检阅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成效,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全省广大残疾人提供切磋技艺、展示才华的舞台,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学技术、练技能、当能手、做贡献的热情,增强参与社会竞争能力;展示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精神风貌,营造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组织机构

竞赛活动由省残联、省人社厅共同举办。成立第五届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华文哲      省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杨俊斌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杨润泉      省残联副理事长

委  员:尹聚峰      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兼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丽萍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史秉恒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饶晓明      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省残联教就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州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培训、竞赛和选手的选拔、推荐等工作,组织选手参加省级竞赛。

三、安排步骤

为了保证竞赛质量,发现和推荐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本次竞赛活动分市(州)选拔培训、推荐报名、全省竞赛三个阶段。

选拔培训阶段:5 月25日至7月25日前,各市州组织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选拔赛的组织工作。各地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可参照省竞赛项目设置,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设置。各地在组织开展本地技能竞赛前10天将实施方案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省组委会办公室视情派员参加各地组织的技能竞赛,确保选拔出的选手能够代表该地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的最高水平。

推荐报名阶段: 7月25日至8月25日,以市州为单位组成参赛代表队。每个市州参赛项目不得少于5项;每个项目参赛选手不超过2名;每名选手参赛项目不超过2个;每个代表队工作人员不超过3名。

全省竞赛阶段: 第四季度,举行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项目设置

竞赛项目共设6类30项。

1、计算机与电子工程类(7项):电子计算机(微机)维修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编辑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建筑CAD制图和机械CAD制图)、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2、工艺美术类(4项):广告设计师、动画绘制员、摄影师(室内摄影和封面摄影)。

3、服装类(2项):服装设计定制工(男服制作和女服制作)。

4、手工制作类(5项):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手工木工、手绣制作工、工艺染织制作工(蜡染和扎染)。

5、生活服务类(4项):保健按摩师、美发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手机维修)、插花员。

6、其他类(8项):木雕、电焊、英文排版、裁缝、钩针编织、结形花边、手工编织、陶艺。

五、竞赛标准

按照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要求,并参照对应竞赛项目的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标准》。竞赛不按残疾人类别、残疾程度分组,不分预、决赛。

六、参赛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至45周岁、身体状况稳定的本省户籍公民,均可报名参赛。

七、奖项设置

1、组织奖:3个。

2、个人奖:每个单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3、对获国家已颁布职业标准的各单项一、二等奖获得者,未取得职业资格书的,确定为初级工,颁发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经省级人社部门按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在现有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为高级工职业资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组委会对奖项设置作适当调整。

八、经费来源

各参赛队所需交通费、补助费等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竞赛期间的食宿费、组织本次竞赛活动所需的开、闭幕式组织费用及竞赛所需奖励资金,比赛场地、设备、设施、材料等费用,统一由省残联从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附件:(点击下载)

1、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