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31.03.2015  03:24

    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3月30日,项目组公布了这份评估报告。

    尽管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不乏制度化约束和程序性规范,但具体执行情况如何、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怎样,往往主要依靠行政机关的自我评价,而这种“自说自话”式的评价结论,难免与社会公众的现实感受存在差距。引入“第三方评估”,可以以中立的身份,从专业的视角,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考察与评估。这既规避了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作裁判员的身份尴尬,提升了评估结论的含金量与说服力,也进一步彰显了中央政府强化信息公开管理的决心与诚意。

    据了解,负责此次第三方评估的项目组,其主创团队就是社科院法学所的国情调研室成员。该团队最负盛名的举动就是在每年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承担最具分量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此次项目组承担对5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任务,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策解读和回应”三个方面,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公众视角为重点,分析各被评估对象的实际公开效果,从外部观察政府信息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方便公众获取,充分彰显了其严谨性、科学性与客观性的理念。

    评估报告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畅通公开申请渠道、解读重大文件法规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等六个方面,列举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尤其是对那些依托先进科技手段、富有创新创意举措、及时回应民众诉求的政府和部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坦诚地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信息公开的机构建设、多头管理,“主动”公开的水平欠缺、权力清单公开情况尚待加强等等,并就此提出了颇有见地的建议。

    作为阳光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事关民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体现政府形象、为民诚意和办事效率。多些开放意识、主动精神、务实态度和严谨作风,当为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的题中之义。而尊重“第三方”权威、用好评估成果、直面工作短板、瞄准精细化目标,当为各级政府善待社会化监管的理性与明智态度。期待项目组围绕包括机构建设、标准界定、栏目设置、主动发声、加强督导、纳入法治等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能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完善、档次升级、管理创新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