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第三方交易平台成为假冒伪劣庇护所

11.03.2015  02:54

    在3月9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回答记者提问。针对公众关心的网购假货问题,张茅说,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相关报道见3月10日《兰州日报》二版)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不断完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网络购物的方便与实惠。但是,这种便利与实惠必须基于所购物品为正品真货的前提,否则即便再便宜再便利,买到假货也会让消费者心中不悦。记得淘宝网创始人马云曾坦言,“淘宝成立以来,总有买家说买到了假货,卖家说产品受到了侵权,我们也是受害者。维权如果做不好,将会发展成阿里巴巴的‘癌症’”。但事实证明,直到如今,消费者于网购世界中的维权依然没有做好。不夸张地说,不能有效解决网购中的种种乱象,非但阿里巴巴会因“劣币驱逐良币”而得“癌症”,整个中国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都令人担忧。

    当然对于网购乱象,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治,于2014年3月15日修改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相关条款被称为史上最严。例如,购买到假货的消费者有权获得“退一赔三”的权利,而且增加赔偿的金额应不低于五百元;一定条件下,网络交易平台还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但即便规定得如此细致,却仍未杜绝网络购物假货泛滥的现象。

    由此看来,光有政策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应该尽最大能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打假。应该说,制假和售假者如今已经越来越狡猾、越来越隐蔽。他们改变经营模式,发展下线经营,从幕前退到幕后,从事批发、代发等。但只要利用第三方平台,就难免留下蛛丝马迹。第三方配合打假难度恐怕不像很多人所声称的那样。因为,很多假货是显而易见的,但为什么不见行动?试想,一家有能力用网络做金融平台的企业,会真的没有办法制止假货吗?淘宝曾通过大数据手段对数据进行交叉分析,让制假和售假者露出马脚的做法就是一个明证。相信类似这样的行动都会对那些制假和售假者敲响警钟,对于净化网络假货可以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网购售假已成普遍现象,假冒伪劣满天飞,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污染网络环境,让网上消费变“”变“”,破坏市场法制,败坏社会风气。网购不是“法外之地”,亟待依法打假。网购第三方平台对此责无旁贷,决不能只收钱,不管理,当甩手掌柜。对藏污纳垢的网店要果断清理门户,扫地出门,让网络购物空间与渠道变得干净、清洁、纯洁与公平。对不监管、不尽责的购物网站,一定要依法追究售假的连带责任,绝不能让第三方交易平台成为假冒伪劣庇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