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三季度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4.3万元

15.10.2014  12:40

  原标题:我市第三季度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4.3万元

   中国甘肃网10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张万宏)10月14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兰州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9件,解决率为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3万元。其中,支持消费者起诉2件,不予受理3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1087人次。

  商品质量投诉是投诉热点

  从本季度所受理解决的619件投诉按类别,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是本季度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按性质,质量、价格、合同、售后服务、其他投诉较为突出。

  从本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质量问题仍然是投诉的重点。在受理投诉的619件案件中,质量问题占总投诉量的26.8%。质量问题涉及到的商品繁多,消费者的关注度也最高,消费者对于商品质量的使用价值也比较重视。具体表现在:一是机器故障屡修不好,查不出故障的原因,要求提供依据遭到拒绝,主要集中在手机、计算机、液晶电视等实用频率高的产品。二是虚报故障部件,故意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将小问题夸大成大故障。三是不明码标价、不填写维修记录单、服务部不及时等现象。

  合同纠纷成为消费主要矛盾

  今年三季度受理合同性质类纠纷83件,占到投诉总量的13.4%。在消费者投诉的合同问题中,商品房、家具、汽车灯商品时合同纠纷的主要热点。格式条款中消费者往往把“定金、订金、保证金、斡旋金”等预付款的概念混淆,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没有把口头承诺的一些事项备注到格式合同条款中,而且商家在格式合同特定的格式中,设置了不平等的条款限制,消费者在订制合同时,由于急于购买而对很多的细节忽略,造成一旦出现问题,商家总是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拒绝。商家单方面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等合同违约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电商汽车投诉仍是调解难题

  近期,在电脑市场中的少数不法商家,在销售时通常先以较低的价格引诱消费者,再以无货为由向消费者推荐其他型号电脑,利用消费者对商品知识的缺乏,设置消费陷阱,诱使消费购买性价不符的电脑来谋取不当得利。

  本季度汽车投诉量有增无减,其中关于销售问题明显,一些汽车企业自律意识不强,导致销售环节出现不少消费纠纷,汽车欺诈销售问题也明显增多,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汽车销售商夸大或虚假宣传、价格不透明、车型不符合、强制上保险、搭售车饰等等。主要表现有:一些汽车销售商为了卖车,口头承诺新车有诸多的配置,但在交车时消费者发现那些配置或没有、或不同、或非原厂。有的销售商为了鼓动消费者购车,往往承诺代办车贷、车牌以及代缴购置税等手续,并口头承诺如未办成事宜,便可退定金。一旦事与愿违,销售人员大变脸不肯退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