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本不动产产权证书昨颁发(图)

12.11.2015  15:50

  11月11日上午,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政务大厅内,市第58中学代表从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手中接过了甘肃省第1号不动产产权证书,至此,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展开。而兰州作为省会城市在全国率先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实现了“关旧开新”、持续发证。当天,兰州市共颁发甘肃省首批不动产产权证书1000余本。同时,白银市、榆中县、临泽县、古浪县也颁发了甘肃省第一批不动产产权证书。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璐,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何平,以及西北各省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副秘书长等出席兰州市首批不动产产权证颁发仪式。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出席颁证仪式并致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敬东主持颁证仪式。

   我省首本不动产产权证书昨日诞生

  “兰州市首批不动产产权证书的诞生,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利,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益的新阶段。”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为个人王金仓颁发了甘肃省第5号不动产产权证书。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在致辞中指出,不动产登记作为提升兰州发展和服务的一件大事,按照国家、省上提出的时间表进行落实,兰州市初步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依据。同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事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形成了统一的、规范的不动产登记流程和登记簿册,开发不动产登记软件,形成了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的系列工作流程。当天,榆中县分会场同步颁发农房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在此之前,参加西北地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现场会的代表,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政务大厅观摩了我市不动产登记流程、信息平台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不动产登记办理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

  据记者了解,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已于9月29日实现了人员机构一次性整合到位,下设权籍信息处、登记管理处、土地调查权属处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中心设立受理、登记、发证窗口30个。

  “换证是一种形式,但不动产登记并不仅仅是换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持有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与证明将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产权人可以在今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业务时,再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不发生转移、变更不登记,就不用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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