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学校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

15.07.2014  20:45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办学单位:

今年第一季度以来,全省共发生学校学生安全事故8起,死亡学生8名,受伤学生36名,现通报如下。

(具体情况略)

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安全措施还不到位,安全责任还不够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漏洞和隐患,学校安全工作还没有得到相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以此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要对学校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再分析、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梳理;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的各项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各安全文件的要求

年初以来,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对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落实好每个文件的要求,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靠实安全工作责任,坚持从通报的事故中举一反三,汲取深刻教训,防患于未然。

二、下大力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开展积极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活动,运用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对困难、挫折的能力,有效缓解学生在课业负担、人际交往、考试焦虑、就业困难等方面的心理压力。要建立完善预防和干预学生重大心理危机的工作机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提供心理援助,预防意外事件发生。要开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严格落实应急疏散等安全演练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各项安全演练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和易发事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防火、防灾等应急疏散演练。要在教学楼各楼道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员,防止学生上下楼发生楼道拥堵和踩踏事件。寄宿制学校要针对学生集体管理、集中活动相对较多的实际,开展好大型活动、集体活动等应对措施的疏散演练,坚决防止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各级领导安全责任

随着气温的升高,溺水等伤亡事故进入高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上学、放学途中,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时段等特点,进一步强化防溺水教育和有关常识普及,要教育和引导学生不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不贸然救助落水人员,发生危急情况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群伤事件。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和家长的密切联系,在学校周边非游泳水域插挂警示标示,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将安全责任靠实到学校、社会、家长等方方面面,形成学校、社会、家长共同为学生安全管理负责的良好局面。

各地各校接到本通报后,要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的每一所学校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传达到院系等基层单位,要让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都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最近,有部分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按省厅的要求及时上报学生安全事故情况,希望在第二季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