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院立足“四个强化”努力探索“侦查一体化”工作模式

24.08.2016  03:31

        去年以来,金昌市院针对侦查手段乏力、侦查能力不足和侦查骨干缺乏的实际,主动转变侦查方式,优化侦查资源配置,积极探索“上下协同一体化、内部联动一体化”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模式,先后制定出台了《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金昌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集中办案(调查)工作纪律》和《金昌市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办案工作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和总指挥的侦查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侦查指挥中心,切实提高了自侦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有效提升了侦查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上下一体,推动两级院办案一体化。健全市院引领、基层院主办,两级院联动机制。办案中由市院统筹安排,合理搭配使用全市自侦资源,积极主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加强对基层院的办案指导,采取交办、领办、督办等方式,统一指挥基层院的案件办理,形成了纵向侦查一体化。通过上下一体化,增强了全市两级三院查办案件的整体效能。
      二是强化贪渎一体,推动反贪反渎办案一体化。建立内部大自侦工作机制,树立“贪渎共查”思维,构造反贪、反渎一体办案模式,做到反贪、反渎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形成反贪、反渎一体化运行机制,改变“单打独斗、警力分散”局面,形成了办案合力,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在具体办案时,打破反贪、反渎部门壁垒,由骨干人员组成专门办案组,采取集中攻坚的方式,各办案组分别负责审讯、搜查、查询等取证工作,各办案组相互配合,预审、外调、追赃等工作同步进行,形成环环相扣的整体作战格局,加强了侦查资源优势整合,减少了侦查力量闲置。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推动侦、捕、诉协作一体化。为加强检察机关侦、捕、诉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协作配合,金昌市院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侦监、侦诉协作,提高自侦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建立了侦查、侦监、公诉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前、提请批捕前、侦查终结前共同审查机制,深入推进侦、捕、诉协作,进一步提高了自侦案件质量。近年来未出现被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情形。
      四是强化内部沟通,推动检务保障联动一体化。为切实保障侦查突破工作的高效运作,金昌市院建立以自侦部门为主体,技术、法警、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侦查工作模式,统一调配全院资源,为成功突破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法警部门在搜查、押送、看管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在审讯中贯彻看审分离原则,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办公室在自侦部门加班调查取证时,加大后勤保障服务力度,保障专案公务用车,保障办案人员加班期间的饮食。技术部门在侦查人员审讯时24小时派员值守岗位,确保同步录音录像不间断,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