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公安主业 推进法制建设

22.10.2014  11:5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破获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网络谣言、暴恐犯罪等的大案要案,积极推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有效掌握了打击刑事犯罪的主动权,为打击犯罪,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好打击犯罪——

  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司法防线

  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公平正义是人民永恒的追求。平安稳定和公平正义都需要法治来维护,法治中国建设是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综合推进的一体化过程。

  公安机关处于刑事司法程序首要环节,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司法防线,才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紧抓打击犯罪主业,准确把握角色定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有力推动了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快侦快破一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04年以来,全国命案发案连年下降;命案破案率已经连续8年超过90%。

  ——持续不断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2013年,捣毁境内外电信诈骗窝点830处,抓获嫌疑人10654名,破获案件5万余起。

  ——深入推进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2013年,破获拐卖妇女案件3.7万起、拐卖儿童案件8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万余名。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13年初,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破获各类侵财犯罪案件49.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万名,打掉团伙1.8万个。

  ——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2012年2月、12月以及2013年2月,先后三次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115名,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382起,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实施犯罪的团伙985个,破获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电信诈骗、非法调查等犯罪案件上万起。

   回应百姓关切——

  积极推进法制健全完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是公安机关肩负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近年来,公安部部署“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和打击成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关切。

  2013年1月25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截至2013年6月19日,集中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余名,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6300余个。

  但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也遇到了侦查取证难、定罪入刑难、鉴定检测难等问题。公安机关的积极执法实践,为法制的健全提供了丰富的案例素材。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发现的食品犯罪特点、难点及新动向也为法制的健全奠定了基础。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从此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根据。

  与食品安全问题一样,环境保护、网络谣言、暴恐犯罪等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百姓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积累了丰富的执法案例素材,提出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参考意见,与检法机关一道打出了一组漂亮的“组合拳”。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专项部署安排——

  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是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公民守法意识不可或缺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公安部党委正确领导和专项部署安排下,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了一批重大要案件,用实际行动确保了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方面——2013年5月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职,“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据统计,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侦破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保健品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万名,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1.8万个,破案总量是2012年的2.6倍。

  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2013年7月,为有效震慑犯罪,公安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布4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包括公众广泛关注的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

  打击网络谣言犯罪方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严格执法,有效打击了网络谣言猖獗势头。在上海,为泄愤报复、诽谤他人,在网上一手制造传播“‘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傅学胜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在北京,警方主动出击、缜密侦查,成功摧毁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6个公关公司勾结部分中介和网站工作人员,从事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非法经营犯罪网络,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方面——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打击暴恐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各地公安机关在充分认识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基础上,在全国形成了严打严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强大攻势,誓将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