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地方立法 贡献依法治省 —— 法学院吕志祥教授列席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29.05.2015  11:56

  2015年5月26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54人出席会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顾问、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吕志祥教授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民政厅《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政府《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财政厅等单位的报告。

  聘任立法顾问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制度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为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而进行的一项改革。吕志祥教授被聘为立法顾问以来,参与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消防条例》、《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甘肃省专利条例》、《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40余部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其中多项建议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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