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根据代表意见,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这一法定事项的表述,修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