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窗口单位接热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报道活动正式启动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甄燕红)为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和媒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兰州晚报将从5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集中开展以“窗口单位接热线、为民务实解难题”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报道活动。5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将第一个接听本报热线4286666,倾听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各种意见、建议。这标志着本报“窗口单位接热线、为民务实解难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报道活动。
市城管执法局是2005年9月成立的政府序列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行使“市容市貌、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行业管理。
所以,如果您有市容环境、已交付使用的过街通道、户外广告、垃圾处理、餐厨垃圾收费、机动车停车场、违法建设、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就请在5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拨打本报热线4286666,与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来反映、或探讨城市管理问题。
同时,新浪腾讯微博可以@兰州晚报,添加兰州晚报微信公众平台LZWBWElBO或扫描兰州晚报报头下方二维码免费下载兰州晚报客户端通过报料专栏参与问题反映和互动。接热线活动,兰州晚报微博微信客户端现场直播互动,欢迎参与!
市民也可通过登录兰州新闻网(http://www.lzbs.com.cn),就您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进行互动,我们会第一时间将相关窗口单位的反馈通过网络问答和专题的形式展现在兰州新闻网上。
新闻回放
15个部门共性突出问题共15条
4月9日,我市专门召开通报会,通报了对市发改委等15个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联系密切、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的征集意见。15部门共性突出问题共15条。
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表现为:●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下去就是为了出镜头、露露脸,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只喊口号,不抓落实,许多工作开始轰轰烈烈,中间平平淡淡,最后杳无音信;●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把安排领导出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最后工作却不了了之;●办事流程多,群众跑来跑去不方便,无谓的时间浪费多,工作效率较低;●抓工作不讲实效,不下工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满足于听听汇报、看看材料,浅尝辄止。
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表现为:●缺乏群众感情,高高在上、颐指气使,不愿意同群众打交道,处处防着群众,怕群众“出难题”、“添麻烦”;●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办事人员政策水平掌握不够,不能合理解答群众诉求,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不关注,不愿深入困难艰苦地区,不愿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不愿同基层和普通群众打交道,怕给自己添麻烦得过且过;●对群众利益不关心,主动服务意识差;●工作“中梗阻”,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
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表现为:●怕担风险、怕惹麻烦,不敢坚持原则,歪风邪气不敢管,难事硬事不敢抓,满足于“守摊子”、当“太平官”;●工作上挑肥拣瘦,有好处、有利可图就往前挤,遇到困难和矛盾就绕着走、往后退;●讲排场、比阔气,迎来送往,铺张浪费。
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表现为:●节俭意识淡薄,对奢侈浪费缺乏严格监督惩处手段。
市城管执法局个性突出问题3条
执法粗暴,对弱势群体服务差、欺压大;过于注重形象工程,汇报造假;城市执法管理工作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空间大,随意性大,不严谨。
相关链接
市城管执法局为民服务范围
1.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行使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全市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查处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行政违法案件。
5.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层级管理的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设置、临时占用人行道、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批。
7.负责全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8.负责环卫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10.对在城市主要街区设置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11.负责市区临时建设的审查。
1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察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处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
13.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监督管理。
14.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