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费

16.12.2015  02:28

    江苏省张家港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近日接市民投诉,称其到某餐厅就餐时被收取了1元钱的“空气净化费”,且收费前无任何提示。接到投诉后,物价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确有其事。物价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该餐厅开出了行政警示书,责令其7天内自行整改,再遇同类问题一并从重处罚。

    不可否认,餐厅安装空气净化器,对净化餐厅空气维护顾客身心健康,应该说有益无害。但是,不尽告知之责,也不征得顾客同意,就强行收取“空气净化费”,尽管只有一元,但却是意志强加,剥夺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此受到物价局的警示,这就一点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