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技术为抓手 夯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 兰州市地税局“以地控税”试点工作的做法与体会

28.10.2015  09:53

  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的税源底数不清、税源信息不对称等日益突出的问题,为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自2013年4月起,兰州市地税局按照省局的安排和部署,深入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较为圆满的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探索出了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特点的税源管理新模式。
  试点思路
  积极构建地税、国土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国土部门的地籍管理信息开发可视化、无缝化、动态化的兰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理信息税源管理系统,通过“以户管税” 变 “以地控税”,“被动管理动态纳税人”变“主动管理静态土地”,“粗放管理”变“精细管理”,“人工管理”变“科技管理”的四个转变,实施信息管税、强化土地税源管理,有效解决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
  积极汇报,强化组织领导。针对试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技术性强的特点,充分发挥全市综合治税机制的作用,在汇报沟通的基础上,市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全市“以地控税”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从而形成了政府领导、地税牵头、国土配合、部门协作、信息支撑的工作机制,为全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建立制度,制定工作程序。为更好地开展以地控税工作,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反复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工作着力点,制定了获取地籍信息→实施数据处理→开展普查工作→开发电子软件并进行后续管理的工作流程。同时,制定下发了《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10多个文件,为全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积极协调,获取地籍信息。及时与市国土局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数据信息交换的内容、时间和格式,共同签署《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协作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使用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有关资料的保密协议》,在此基础上,顺利提取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兰州市城镇区域地籍数据、矢量坐标数据和正射影像图。还针对近年来土地交易的情况,通过市房管局,提取了2009年至2013年兰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数据。
  搭建平台,实施数据处理。在配置硬件设备,搭建城镇土地地理数据处理ARC GIS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依据二调编码规则等内容,对提取的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资料中各县区子表中数据信息量、数据长度、数据格式等内容进行了标准化分析整理,形成了最小单位到基层管理分局的“一图一表”,即宗地图和地籍信息表。确认有效宗地20678宗,宗地面积12122.58万平方米。
  认真普查,夯实数据基础。为了确保数据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以地控税”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当地政府及街道、社区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全系统克服宗地信息中土地权属不清、信息不准等诸多困难,积极深入企业、机关、学校、市场、社区、街道等进行普查,取得了土地信息第一手资料。全市共普查23727宗地,占市国土局提供的有效宗地数20678宗的114.75%,查增应税土地面积932.98万平方米。
  积极探索,开发管理软件。税源普查和税源管理必须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来进行,为此,我们探索开发了集土地和税源状况、税源核查和查询、预警分析和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理信息税源管理系统。同时,开发了具有前瞻性的税源分布电子地图,依托GIS平台建立起了一套以每块宗地地理坐标为基础、覆盖全市的动态电子地图系统。对电子地图还开发了面积粗测、查询、鹰眼、税源数据图层、宗地数据图层、地形图图层等附加功能。
  经验体会
  多方配合是前提。“以地控税”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仅仅依靠地税的人力、物力及社会影响力,完成此项工作难度极大。从试点情况来看,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倾力配合,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信息质量是关键。将国土部门宗地信息作为税源核查的基础,能够真正意义上实现“税源核查无盲区,税收征管无缝隙”。所以取得高质量的宗地信息是做好以地控税工作的关键。
  实地核查是核心。在实地核查阶段,我们采取全方位、无死角的实地核查手段,不落一条宗地信息。同时,对没有宗地信息而实际占用或使用土地生产经营的土地权利(使用)人进行登记,清理出漏征漏管户424户,查补各项税款14384.56万元,进一步夯实了税源管控能力。
  信息技术是支撑。在试点工作初期,通过对从市国土局取得的图像、矢量、空间等多方面资料数据的利用,实现了普查工作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试点工作后期,通过对市国土局取得资料数据的增值利用,开发了地理信息税源管理系统,实现了土地信息无缝化、相关数据比对自动化、风险预警及时化、税源信息可视化、绩效考核精细化,大大提高了我局对土地使用税税源的监控管理能力。
  后续管理是保障。土地出让、转让等情况日益频繁,想依靠这次普查成果就一劳永逸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一方面与国土部门定期交换数据,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日常管理,对信息变更要及时录入,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对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基础,为拓展和丰富税收一体化管理,我们计划待条件成熟时,将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监控纳入地理信息税源管理系统,利用应税土地和纳税人变化的信息,开展纳税评估,查找税收风险点,堵塞税收漏洞,切实提高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征管质效,使地理信息税源管理系统发挥更大的效用。
 

兰州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