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票证管理环节的风险控制(下)

23.12.2015  11:50

  五、税收票证作废环节的风险控制

  【风险提示】一是对开具错误的纸质税收票证,未注明“作废”字样、作废原因和重新开具的税收票证字轨及号码,未全份作废,使得税收票证开具人员随意作废税收票证,造成税款流失风险隐患。二是对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作废的,未在税收征管系统中予以标识,造成重复使用。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对开具错误的纸质税收票证应全联作废,并在各联注明“作废”字样、作废原因,如重新开具税收票证的,应当在作废税收票证上注明重新开具的税收票证字轨及号码。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作废后应当全份保存;其他税收票证的纳税人所持联次或银行流转联次无法收回的,应当注明原因,并将纳税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银行文书代替相关联次一并保存,进行作废处理。二是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作废的,应当在税收征管系统中予以标识;已经作废的数据电文税收票证号码不得再次使用。

  六、税收票证结报缴销环节的风险控制

  【风险提示】一是税务机关收取的现金税款,未能按规定及时结报缴销,造成资金安全隐患。二是票证管理人员未对税务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单位(人)结报缴销的票证进行严格的审核,或未要求票证填用人员(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的汇总缴库手续(或结报税款)和缴销票证,易发生错征少征、延解积压税款等问题。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对税务机关收取的现金税款严格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中限期限额的标准办理结报缴销手续。二是票证管理人员应确保税务人员对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和其他需结报缴销的各类税收票证按月办理票证缴销手续;并督促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严格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报缴销手续。

  七、税收票证停用、盘库环节的风险控制

  【风险提示】一是未及时按规定清点、核对、收回税收票证和税收票证专用章,或对收回的税收票证和税收票证专用章未进行分类打包,装箱封存,造成外流非法交易风险。二是票证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对库存的票证及持票人员领用的票证进行定期盘库和清点,易造成帐实不符、票证丢失等问题。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明确责任,遵循由两人以上共同清点的原则,清点整理,登记造册,对照税收票证盘点清单与税收征管软件数据、票证账簿、票证报表逐一进行核对,做到账表、账册、账实相符,打包封存。二是票证管理人员对发放给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纳税人的结存税收票证,按月根据《票款结报手册》清点核对。定期开展盘库和清点,根据《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逐项与库存票证进行核对。

  八、税收票证损失核销环节的风险控制

  【风险提示】一是视同现金管理的空白税收票证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等损失时,可能被非法开具使用或买卖,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二是税收票证退库专用章发生损失,不仅影响税务和国库部门退库业务的办理,更可能导致退库资金安全风险。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规定对损失税收票证按票证种类的不同进行分级审批核销,印花税票由省税务机关审批核销,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由市税务机关审批核销,以提高对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的监督管理,防止利用损失核销程序套取税收票证、危害税收资金安全和征收管理秩序。二是票证退库专用章发生损失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报告刻制印章的税务机关,同时通知国库部门,防止退库资金安全风险。

 

省局督察内审处 白银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