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浅谈

29.07.2015  11:10

  
  随着税收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这也对地税部门进一步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地税部门主要面临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征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税收执法不规范、涉税审批不严格、日常执法监督不及时、以及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因素带来的执法风险。与此同时,随着省局“三大应用平台”的建成,信息管税的范围进一步拓宽,大数据风险控管已成为税收工作的新常态。下面就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及应对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造成的风险。此类风险在税收执法工作中表现较为集中和突出,也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主要有:基层税务机关擅自放松政策执行标准,收人情税、关系税;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不强,不能及时发现企业偷漏税行为而造成税收流失;基层税务机关缺乏优化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不及时宣传和落实政策等。
  征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如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造成的税收漏洞;行政不作为,对企业转移或偷逃税款行为视而不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鉴定为查账征收户,对定额征收户定额不实、虚假停歇业;对关、停、并、转企业欠税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放任国家税收流失;对上级征管工作要求不及时落实。
  收行政审批不严格造成的风险。涉税事项前移后,税收管理员初审不严,对申报资料不详细核查,甚至在材料不真实或依据不准确的情况下就草率受理上报,很容易造成审批风险。还有就是作出审批决定后,可能出现基层税务机关或税收管理员不及时执行,甚至变相不执行的情况,如作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变更决定后,不及时在征管系统中更改鉴定等。
  日常执法监督不及时造成的风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带来的风险。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如果执法人员不认真分析情况就作出不合理处罚,很容易引发征纳纠纷。为税不廉带来的风险。少数税务人员经不住人情关系或物质诱惑,造成处罚失当、同类不同罚,甚至该罚不罚,既有损税务执法整体形象,也极易引起征纳矛盾和冲突。行政执法程序不当导致的风险。如违法实事定性、适用法律条款、使用法律文书不当或错误,应组织听证的处罚事项未组织听证,不按规定送达征管文书并要求纳税人签收,作出处罚决定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等。
  由此可见,税收执法风险无处不在,税务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自身素质等途径来规避和防范执法风险。一是落实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执法过错指标和执法疑点信息数据进行归类分析,并把对税收管理风险疑点数据的核查情况作为税收执法督察的主要内容。二是落实督察问题分析制度。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基本情况、表现特征、产生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工作指引,落实整改,促进税收执法的持续改进。三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税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主体、及其权责等进行明确,减少因适用法律条款、使用法律文书、执法程序等不当或错误带来的执法风险。四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考核机制,严密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减少执法随意性,增强责任制的刚性和约束性。五是加强税收业务培训。注重从薄弱环节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定期组织新政策、新业务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有针对性提高税收管理员管理技能,提升执法能力。六是突出日常风险防控。我们应从健全完善岗责体系,查找、梳理、归纳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点入手,全面建立起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相互统一、互为一体的事前有预防、事后有监督的税收综合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监督,依风险分层发起、实施事前防范措施和事后监督措施,以此来有效降低、防范、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天祝县地税局 齐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