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19.04.2016  09:11

    原标题:税务分局三名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

    税收管理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一纳税公司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271份顶格虚开,造成实际税收损失为453万余元。4月18日,兰州中院对外公布该案终审判决,兰州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西津东路税务分局副局长杨某、税收管理员张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局长郭某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经查,案发前杨某系兰州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西津东路税务分局副局长,张某系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郭某系兰州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西津东路税务分局局长。2012年6月至2012年年底,杨某、张某在任兰州市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西津东路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期间,在对甘肃兰天源纺织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扩版、增量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查时未认真核查,对该公司经理王某(已立案)提交的申请及其它文件签字认可,出具了“兰天源公司”的调查报告,二人签字后交分局局长郭某审批。郭某未对上述情况认真审核,草率签批同意了“兰天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扩版增量的申请,致使兰天源公司将套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71份顶格虚开,造成实际税收损失为4537196.64元。案发后,已补征挽回税款损失2870915.08元,尚余1666281.56元未追回。 (记者 樊丽)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