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转换有序 系统运行正常

04.05.2016  22:13

  5月1日零时起,作为昔日地方第一大税种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自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后,我省地税系统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优化工作机制,集中精力奋战攻关,采取倒逼工时的方式列出时间表、任务图,环环相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截至4月28日,我省地税系统完成了全部营改增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的测试、联调等工作,受理和实现代征代开功能的办税服务厅209个,其中:受理二手房交易的办税服务厅151个;受理代征代开业务的办税窗口516个,其中:营改增新增代征窗口252个;代征代开业务人员1200人已全部培训完毕。
  5月1日凌晨0:02时,我省地税系统首张代征增值税发票(房屋租赁)在酒泉市瓜州县成功开出,开票金额27.3元,标志着地税系统代征代开工作正式运行。当日上午全省16个市州(含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新区)地税局均成功办理了代征代开业务。截至1日上午11:00,我省各级地税部门为预约纳税人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共代开增值税发票217份,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96份,票面金额合计3496万元,代征增值税5.25万元。
  5月3日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截至上午11:00,全省共代开增值税发票96份,票面金额合计2093万元,代征增值税10.47万元。

(特约记者 黄英莉 吴园莉 通讯员 张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