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3.09.2015  10:53

  中国兰州网9月13日消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梁峡林)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日前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法制经济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规定(修订草案)》提出,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内容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项目,起草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举行听证会依照下列要求进行:听证会公开举行,起草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30日前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参加听证会的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并由发言人签字。

  另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中涉及重大改革或者重大行政措施的,起草单位应当事先向本级政府专题请示,经批准后再写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