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配合“营改增”效应显现

25.03.2015  10:36

  “营改增”试点工作推开后,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用发展的眼光、经济的视角和改革的勇气,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实施“营改增”工作。
  为做好全省“营改增”信息移交工作,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均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指定领导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级地税“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全程跟进,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和配合,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移交到位。各级地税机关“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将具体工作分解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上下、内外、左右之间的沟通协调,防止改革工作中“真空地带”的出现,力保改革从一开始就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高质量地完成移交工作,各级地税机关通过《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甘肃地税》周刊等载体,持续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省地税局与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等部门强化沟通配合,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纳税人信息移交及接受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倒排工作时间和任务。并组成督导组赴部分市州对营改增工作开展督导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税务部门摸排试点纳税人情况,仔细清理核查涉税信息,及时核对税务登记、税种、定额核定等信息,保证征管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移交数据的真实性。各级地税部门充分利用“营改增”试点的契机,进一步整理完善征管资料和相关数据,跟进管理,强化税收基础工作,以移交工作促进征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截至目前,全省地税部门共向国税部门移交纳税人13187户,其中:交通运输业2180户、部分现代服务业10406户、铁路运输业30户、邮政服务业263户、电信业308户,涉及营业税收入31亿元。“营改增”实施以来,虽然给地税部门带来了收入总量减少、“以票控税”弱化等影响,但从政策效应来看,试点行业顺利实现了税制转换,总体运行平稳顺畅,全省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面达到98%,减税规模达到13.07亿元。改革效应显现,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特约记者 黄英莉 吴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