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档案局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23.02.2017  21:33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近日,甘州区档案局积极协助配合区政府办、法制局等单位认真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这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包括原张掖市人民政府成立以来至甘州区人民政府成立时形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甘州区人民政府成立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其部门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进行梳理清理。清理标准一是清理予以废止。主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有设定内容超越法定权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其他违法或者不当内容的;已被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的进行清理予以废止。二是清理宣布失效。主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任务完成的;调整对象消失的;管理方式改变的;有效期已满的;自然失效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清理规范宣布失效。三是规范有效使用。主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规定、仍然适用的,经清理规范继续有效使用。
  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谁实施、谁负责具体清理”的原则开展。原起草部门或现负责实施的部门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逐件逐条对照梳理,提出废止、宣布失效、予以修订和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及理由,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对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汇总,提出审核意见;由区法制局对清理意见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后,经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区政府审定。清理工作分梳理目录、研提意见、汇总审核、审议公布四个步骤进行,区上成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细化任务,分工协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甘州区档案局积极配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需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调卷查阅,复印登记,为清理工作提供各项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任务。